岐山县:“四注重”提升纪检干部执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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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岐山县纪委聚焦主业,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放松,坚持在监督执纪问责和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能力。

一是注重协调配合,统筹结合并重。在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力量调配的前提下,实行纪委常委牵头办案,各室结合职能主动办案,机关同志指定办案、协助办案的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形成了机关内部查办案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的大初核、大调查模式。同时,把办案与解决信访问题、开展纠风执法和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结合开展,发现违纪线索坚决查处,既推进了办案工作的不断深入,也通过办案促进和推动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注重学习交流,提高办案技能。针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年轻干部,由委局分管案件的领导围绕信访、案件查办、审理等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使其快速掌握必备的业务知识,进入工作状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开展交流和讨论,答疑解惑,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抽调镇、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来县纪委相关室进行“以案代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已安排5人跟班学习上级纪委办案工作,组织2次全县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并组织纪委监察室和镇、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全市案件查办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办案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

三是注重办案安全,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办案工作作为纪委的第一工作,把安全作为办案的第一要求,对“双规”等办案措施坚持“少用、慎用、敢用、会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在市纪委指导下实施“双规”措施;办案专用标准谈话室建成后及时制定《谈话室管理制度》、《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制作《办案工作日志》、《办案期间来访人员登记册》,对标准化谈话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将应急医务、应急警务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制作成牌,并上墙悬挂,以便随时联系。

四是注重办案质量,确保办成铁案。加强对办案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在查办案件时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对拟立案的信访件和举报件,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对转交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初核了结的信访举报件,要求各镇、各部门提交调查相关佐证材料。对镇、部门上报的一些存在疑点、敷衍了事的案件,县纪委指定专人重新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追究调查人员责任,确保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今年已复核11件,重新立案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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