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利用“三个平台”,狠抓作风建设,不断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以活动为载体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创新作风建设载体,先后在全县各级干部中开展了“三到三帮三促进”、“六治六提升”、“四查四纠一转变”、“五查五看五解决”、“三学一对照一解决”、“提振精气神、带头加油干”等纪律作风主题活动,出台了党员和公职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为官不为、慵懒散拖问责办法,对机关单位“庸、懒、散、空、玩、奢”等不良风气进行全面整治,督促各单位修订完善工作、财务、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82项,走访群众6122趟(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12件,初步解决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乱作为的问题。2016年全县共问责党组织和单位9个、党政领导干部14人,特别对因工作不力的县环保局等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问责。
以机制为保障推动作风建设。积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修订完善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深化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四位一体”机制。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人脸成像签到、岗位公示等制度,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管保障机制。目前,全县72个镇、部门都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健全机关“廉政灶”13个,制作干部“去向公示”牌169个(包括98个村),通过《百姓问政》督办整改问题71个,评议股所长16个单位36人,强化了全县干部追赶超越意识。
以检查为手段深化作风建设。节日期间,组成公车、值班、娱乐3个检查组,对各单位节假日公车封存、单位值班、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突击明察暗访;节点之外,按照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坚持每月对各单位上班期间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检查。累计对镇、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82次、酒店娱乐场所明察暗访63次,向2个镇、69个部门(含二级单位、社会团体)下发函询书71份,下转公务接待线索227条,下发通报8期,约谈镇、部门主要负责人26人次,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