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纪委三个举措推动信访工作实现“三个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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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凤县纪委立足全县工作大局,以和谐信访为抓手,坚持把信访问题消化和解决在县内,对当事人来访,纪检监察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说服疏通,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整体推动了信访工作实现“三个增强”:

 

    一是直查快办,增强信访工作的效能。根据易查易结的原则,加大信访初核力度,对上级下转要结果的信件、反映乡科级干部的举报、县纪委已查过但群众仍然不满意的信访案件、侵害群众利益且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联名访、集体访反映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县纪委全部初核;对一般信件,下转有关部门、乡镇进行初核,信访室跟踪督办;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大办理力度,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并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从而提升和强化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41件,对反映领导干部违规征用土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在退耕还林、林权改革中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的9件信访案件进行了直查快办,党纪政纪立案查处13件14人。

 

    二是分级负责,增强解决问题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县、乡、村调解矛盾纠纷的职能。重点将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等制度相结合,与村“三委会”职能相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大问题不出县”,保证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落实。对于复杂疑难信访问题采取信访听证办法予以解决。通过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的局面。

 

    三是协调督办,增强查办案件的合力。首先是抓交办,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和交办件,县纪委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及时办结;其次是对下转乡镇、部门的信访件,督促限期报告查办结果,对每件信访案件进行审核复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不查清不放过、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热点难点问题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三是整合力量,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4个信访案件办理协作区,实行人员交叉协调办案,同时充分发挥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职能作用;四是实施跟踪督办,对因承办人员工作不力而导致信访事项办理不能落实的采取信访谈话、询问和质询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对因单位原因导致信访事项不能落实的进行督办。截至目前,共发《监察建议书》2份,《检查建议书》6份。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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