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势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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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麟游县认真总结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考核点评指标体系工作中的失误,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执纪审查重点,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强化执纪审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各项工作成效明显。4月份以来,共初核问题线索52件,立案审查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与第一季度相比,初核问题线索数增长2.5倍,立案数增长3倍,处分人数增长8倍。

聚焦重点领域,深挖问题线索。4月份以来,县纪委从问题线索入手,变被动接收为主动出击,针对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贫困户评定、扶贫救助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通过零点突击检查、拉家常漫谈等方式搜集脱贫攻坚工作问题线索23条。深入推行信访民情直通车制度,坚持巡回信访车每月去各镇巡回接访,每月1日、15日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县市民中心服务大厅“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窗口轮流接访。截止目前,巡回信访车下基层接访8次,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13次。县纪委“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明确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贯彻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规定新要求,将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及时从纪检监察室剥离出来,探索设计问题线索移送受理和分办意见登记表,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采取分类处置、归口管理、台帐管理、移交签收、查办销号,使问题线索从进到出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做到了痕迹管理,防止了对问题线索私存截留和擅自处理等问题的发生。

强化组织协调,严格执纪审查。建立纪委(监察局)领导联系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将全县7个镇、26个派驻机构合理编成7个办案协作区,实行领导分片包抓,各室具体督导,并成立专项督查组,按月对乡镇执纪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部门派驻机构、镇纪委片区协作核查机制,采取交叉办信办案、联合办信办案等方式,对研判后的重要案件线索,由县纪委直查快办。推行纪委机关全员办案、乡镇“零查处”问责和执纪审查工作月通报制度,对第一季度执纪审查工作靠后的招贤镇和丈八镇进行通报,并责令2个镇党委、纪委写出情况说明。加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规范指导,及时制定下发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4种工作实施流程,细化工作程序,促进镇和部门正确实施。4月份以来,共核查发现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4条,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1人予以谈话提醒。脱贫攻坚领域立案23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42人。生态环保领域立案10件,结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8人。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立案4件,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把整治、查处和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个助力”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点评考核范围,加强平时考核力度。建立宣传稿件、信息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委局各室,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宣教和信息工作通报一次,提升宣教和信息工作数质量。研究制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指导意见,对镇、县级部门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各镇党委、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研究制定麟游县党员干部问责实施办法,明确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4月份以来对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党组织、纪检组织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犯罪等典型问题,县纪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有力促进了主体责任的层层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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