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按照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认真考核,不断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严格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县上组成六个考核组,对照目标任务,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创新、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信访及查办案件、源头治腐等方面,对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当场测评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严格考核党务公开工作。县上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进行单独严格考核。年中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党务公开成员单位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重视程度不够、进展缓慢、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结合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考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考核纪检监察目标。县纪委分成三个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8个镇、27个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全年纪检监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考核,考核中对工作特色突出单位进行加分,对工作滞后的实行倒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津贴进行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考核,严格了责任制,促进了工作,全年各级领导干部讲廉政教育课76次,新增廉政喷绘153幅,创新村级财务监管规范报账1380笔,制定出台《千阳县招投标监督办法(试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下年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