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政风行风测评后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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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太白县纠风办根据有关规定和制度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领导的安排,对2011年政风行风测评后三名9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督导谈话。

 

    在谈话会上,县纠风办将评议结果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一并反馈给了相关单位,并给他们分析了原因,指明了整改方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葛福存对9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督导谈话,对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应该履行职责、任务和要求,规定的非常明确。交通局、农业局、教体局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二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将纠风工作的新做法、好经验,通过媒体、网络、信息等形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群众更进一步了解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服务情况,提高群众了解和认可度。要高度重视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参与,尤其要组织下属单位参与。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通过电视栏目,向社会、群众宣传为群众服务、办事的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教育单位干部职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识,他们的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均关乎单位的形象和群众的评价,要动员人人参与,以促进政风行风测评满意度的提升。三是针对问题,扎实整改。各部门、行业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全县开展的 “六扫除六确立”、“三一三提升”及 “三问三解”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进行整改。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消除单位自身的不良风气,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是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力度。围绕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切实抓好各自承担的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单位或系统发生的投诉违纪案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年底政风行风综合考核中,要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纪委的要求,着力创建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高效型的“四型”机关,增强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使新一年的工作更有声势、更富实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

 

    9家单位的负责人在诫勉谈话之后都表示,今后将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并拿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县纠风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太白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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