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纪委“四确保”实施精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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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请你来,主要是针对第49期《百姓问政》电视节目中,群众反映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管不力等问题,了解一下你作为主管领导,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我们共同会诊一下作为领导干部你自身在思想、工作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改进工作。” 这是近日渭滨区在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的一幕。截止目前,渭滨区纪委先后约谈了包括区卫计局、司法局、住建局、石鼓镇等多个区级部门和镇街主要领导同志49余人次。

区纪委通过廉政约谈的有效手段,及时把脉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敲警钟,进行警示提醒,传导责任压力。

一、夯实责任,确保约谈全面推进。一是渭滨区制定下发了《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试行)》,按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镇(街)、部门党委(组)书记、纪检组长分四个层次明确了约谈工作责任及约谈对象。二是区纪委先后召开了2次约谈工作培训部署和推进会,全区镇街、部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累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明确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实施要求等,力促制度落地生根。

二、明确程序,确保约谈严肃规范。约谈要严格“五个步骤”(拟定对象、领导审批、组织实施、跟踪督办、结果移交)和“三书一表一记录”(约谈通知书、廉政承诺书、整改承诺书;约谈登记表;约谈记录)的程序进行,既不能随意约之,也不可一谈了之。

三、问题导向,确保约谈靶向精准。一是谈前精心备料,有的放矢。为增强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渭滨区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信访直通车、案件查办和平时监督检查等途径,广泛收集情况及问题,经过综合分析研究、慎重确定“和谁约”。二是谈中实话实说,不留情面。约谈虽然规范严肃,但是谈话是交流,被约谈者要将主体责任装在心里,不念稿子不客套,开门见山道实情,直面问题找差距;约谈者也要有一说一,面对面“不留情面”的点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实在,提出的要求要有操作性和指导性。既要知道“怎么谈”,也要知道“谈什么”。三是谈后压力逐层传递,责任逐层落实。约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领导干部,有效传导了压力,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促进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四、跟踪督办,确保约谈疗效显著。一是约谈是手段,避免“一谈了之”。约谈的目的在整改,针对约谈提出的问题,区纪委坚持逐一跟踪指导,避免约谈一谈了之,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机关进行调查核实;二是约谈有要求,克服“谈完事了”。约谈对象必须在约谈后十五日内提交《廉政承诺书》和《整改承诺书》,主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由实施约谈的党组织对照整改承诺书进行回访。三是约谈有记录,不得“可有可无”。渭滨区纪委将约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约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实行统计台账管理,并参照线索处置给基层纪检部门考核加分。四是约谈很严肃,防止“后续无音”。凡是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取消其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渭滨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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