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陕西省太白县纪委组成《规定》巡回培训团,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全县各镇开展巡回宣讲培训活动。66个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基层站所及7个镇的部分干部等近500人接受了集中培训。
《规定》巡回培训团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俊霞带队,采取领导专题讲座、辅导光盘播放、宣传单页发放等形式展开。培训会上重点围绕为何制定《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害问题;如何落实《规定》;学习贯彻《规定》的体会等四方面内容做了讲授。同时,还就村监委会产生的背景、职责和权力、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了辅导。刘俊霞书记就村干部廉洁履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真情干事赢民心;二要合理干事受民尊;三要自身廉洁得民敬。
通过辅导培训,与会人员对《规定》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认为《规定》中提出的5个应当、8个禁止、41个不准等内容,是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监督的有力手段,对于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又一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
文章来源:太白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