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统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力量,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建立健全民意调查、民意民情访谈等制度,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口碑”情况;开通“监督之声”、“代表之声”、“社会之声”等监督渠道,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注重公开透明。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探索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扩大拟任人选公示范围,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扩大党代表常任制试点,推行党代表列席乡镇党委会、县区委常委会制度,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常委分工负责制。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干部平移调整工作规定。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和任用分离制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四是注重事前防范。坚持教育、管理于前,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建立“组织部长接待日”、“干部约谈日”制度,开通干部交流“直通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任职谈话等及时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营造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