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市、县、乡、村推行灾后重建逐级负责制。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县区、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镇村干部直接包抓重建户的方式,将重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夯实了9个派驻县区灾后重建工作组的责任。要求工作组长期驻在县区,检查督导抗震救灾政策落实、资金物资监管和工程建设质量,明确要求灾后重建不结束,工作组不撤离。市上实行周五工作进度汇报会制度,通报情况,交流工作。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市监管办先后于8月上旬和中旬,两次组织6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灾后重建政策,保证建房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核查专项补助拨付情况,确保受灾群众生活补助与重建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建立重建户基本情况公示制。公开重建户家庭状况、房屋受损情况和重建计划,明确镇村包抓责任人。五是实行重建资金分步拨付审核制。重建户在开工建设、主体建成及峻工验收三个环节申请重建资金时,其《申请单》必须经村组干部审核、乡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签字后方可下拨。到目前为止,全市近80%的重建户已开工建房,首批建房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