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 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个不准”出台后,眉县立足县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出实招改进文风会风,下硬茬整治干部作风,抓源头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督查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实现了教育干部、推动发展、惠及群众的有机统一,全县形成了党风正、人气旺、事业兴的良好局面,为经济社会赶超进位、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健全制度,做到落实规定有依据。县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眉县改进工作作风十条规定实施细则》、《眉县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眉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行为规范》等一系规章制度,对“村干部坐班、村组零接待、镇干部走读、公务用车管理、精简会议活动”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对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学习作风等进行面上指导和具体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作风改进有依据,干部作为有准绳,建立了多管齐下的作风建设政策体系,形成了同频共振的政策叠加和制度保障效应。
二、领导带头,做到落实规定有标杆。县级四大班子带头改进文风会风,“两会”会期由3天压缩到2天,会议均不摆鲜花、不挂横幅、不发文件袋和纪念品,部门参会人员不安排就餐,镇村参会人员一律吃自助餐,为全县作出了表率。
三、注重节点,做到落实规定“无缝隙”。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单位一律取消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一律不搞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之风;明确要求检查、考核、调研走访等工作期间,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就餐一律在机关食堂或廉政灶。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严肃处理,做到了重点节点及时提醒、重点监管,促进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
四、严格问责,做到落实规定有保障。为杜绝落实“八项”规定“一阵风”,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4个督查组,截至目前共开展明查暗访35次,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先后对22个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单位和镇、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5名违纪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5名干部职工被停职检查、97名党员干部被警示训诫。同时,在县电视台举办“行风热线行”、组织开展“干部作风群众评”、“百姓问政”等群众评议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开晾晒干部作风,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保证了落实规定持续有力,改进作风后劲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