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加强对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打印

  对县(区)委办、政府办、发展计划、人事和劳动保障、财政、城建、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扩大民主推荐范围进行推荐提名。推荐提名应在县(区)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党组成员或全体领导成员,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的大会上进行民主推荐,并由县区委或县区组织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推荐提名程序。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通过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选拔程序记实重点记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和事前沟通、任职等程序履行情况;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选拔干部过程当中出现的组织推荐提名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得票不是最多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及结论,考察期间群众已有反映,但考察组一时难以核实的问题等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干部任免材料中,没有《记实表》或未按规定记录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记录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上一条: 太白县建立免评机制和奖惩制度促进行风评议工作
下一条: 千阳县对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作出纪律规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