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陕西省麟游县制定《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整改工作回访评估办法》,确保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该《办法》规定,凡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的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整改工作结束后,县纪委、监察局在半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评估。回访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案件开展教育、健全完善及执行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剖析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采取走访谈话、查阅资料、测评等形式进行。回访工作结束后,根据回访情况对剖析整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剖析整改工作综合评价材料》,送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评价结果合格的,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全面收集整改落实的有关资料,连同案件剖析报告、整改报告一并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
该《办法》明确,回访评估结果作为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致使同类违纪问题短期内重复发生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