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扶贫款“撒芝麻盐” 两村干部被追责
打印

“虽然有群众反映六组产业扶持资金发放存在平均分配的问题,我还是按照六组提交的方案把钱发下去了。”近日,提起村民按户平分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一事,陕西省宝鸡是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党支部书记陈吉焕仍悔不当初。

2016年2月17日,太白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桃川镇白杨塬村六组村民平分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立即引起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随后要求桃川镇纪委对此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4年年初,为帮助贫困户根据各村资源优势发展农家乐、蔬菜、中药材、干杂果、养殖等增收项目,太白县对有意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款。当年10月,村委会研究决定按各组贫困户数量将这笔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到组,再由组上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提出分配方案,经审核后进行分配。11月22日,白杨塬村六组组长召开村民大会研究决定,把经审批本应分给25户贫困户的68200元生产发展项目补助平均分配给全组60户村民,户均分得1080元。

2016年7月,桃川镇党委研究认为,白杨塬村六组违规平均分配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身为白杨塬村党支部书记的陈吉焕没有尽到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白杨塬村六组组长赵雄对平分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事属于协助政府执行公务,是行政监察对象,经桃川镇研究决定,虽不予处分,但给予其警示训诫(责令纠错)。

【执纪者说】

村组干部作为精准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决定了扶贫工作的成效和成败。扶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直接损害贫困户利益,不仅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愿望落空,更会动摇群众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工作的信心,必须坚决铲除,毫不手软。

                                                                                                  ——太白县纪委 薛瑞刚


上一条:【纪检人•手记】跑风漏气经历警示我成长
下一条:金台区:盯紧重点人员重点环节 严惩“微腐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