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重点,突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创新办案工作措施,促进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13年 全县立案30件,党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2人,办案工作成效显著。一、把握“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保持办案的高压态势不减弱,不断强化党纪国法防线;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反腐败工作。注重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查办案件工作合力。三是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注重从源头上治理防范,剖析典型案件发案的规律性和深层次原因,针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亡羊补牢,从源头上构筑反腐倡廉的治本防线。
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查处大案要案查办。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查处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2013年,全县立案查处科级干部6件,开除党籍处分5人,开除公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先后严肃查处了原农机推广中心主任李某贪污受贿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严肃查处了涉及矿产资源、土地、住房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大案要案,极大的震慑了违纪分子,教育和警示了全县干部,树立了纪检检察机关的威信,取得群众的信任。二是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三资”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较为突出的问题,县纪委及时下查村组干部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了挪用截留惠农资金、村干部截留、私分征地赔偿款、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村干部侵占粮食直补款等典型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突出查处失职渎职案件。我们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先后查处了安全事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给予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和警示训诫。
三、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案情通报会和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在查办原农机管理中心主任贪污受贿案件中,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深入10多个单位,查阅80多本凭证调查取证,一举突破了李某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查办了破坏环境案件6起,处理打击8人,查处强揽工程案件1起,查处贪污截留民生资金案件3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有效打击了违纪违法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强化基层办案工作机制。注重基层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完善乡镇部门办案协作区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负责,互相协作配合”的办案工作机制,县纪委采取集中培训、印发办案指南、抽调参加办案等措施,使基层办案人员能够应对一般办案的查办工作。对基层办案工作实行分类指导,从线索获取、办案程序,办案资料、笔录、证据的获取、办案安全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3年以来,全县基层共办案29件,协作区办案4件。三是建立办案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在全县纪检系统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会办案就不称职”的意识。要求在廉洁自律、纠风、执法监察和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中寻找案源线索,县纪委制定了《办案工作奖惩办法》,重奖办案有功人员,激发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