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重拳出击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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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千阳县纪委监察局把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之一,重拳出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建立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对通过常态化检查、专项检查、审计和执法监察中发现、百姓问政等方法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由负责案件管理的专人负责,制作线索统计登记表、下转线索移交单,对下转的线索定期督办,件件上报处理结果,确保线索不流失,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今年1—3月份,共接到群众信访举报8件,发现线索56件,下转13件,转立案9件。

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完善县纪委对各镇巡查工作,出台纪律审查工作巡查各镇制度,重点巡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巡查组负责,相关镇纪委配合,逐一核实调查,以“零容忍”遏制腐败势头蔓延。

提高办案人才综合能力。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业务知识,重点围绕纪律审查工作,熟知办案程序,谈话技巧,办案文书格式等。坚持上挂下派制度,每年县纪委办案工作人员下去指导基层办案不少于3次,一次不少于半个月时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县纪委办案,让其实地学习办案方法,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水平。

夯实办案责任。完善《千阳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年度考评办法》,将办案工作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创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津贴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案件督查指导力度,对连续通报3次以上的,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进行约谈,对年终办案后三名的,由纪委书记约谈部门、镇党委书记、局长、并分别写出情况说明,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确定县纪委直查镇、村。根据去年群众信访举报较多,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等问题,县纪委确定直接查处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2个镇、3个问题村,确定包抓领导和联系科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直查快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个别镇、村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堵塞漏洞,切实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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