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以“四查”为重点 严格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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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规范各镇、各社区筹资管理行为,凤翔县卫生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从2012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利用5天时间,对各镇、各社区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在这次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从四个方面入手对新农合筹资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一查票据管理。新农合缴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保管,票据填写、汇总、装订是否规范,票据汇总金额与上解资金数额、参合人数三者是否相符,收缴合疗资金入帐登记情况。二查信息管理。参合农民信息卡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汇总、装订和管理,参合农民信息卡上的户数、人数、金额与新农合缴费票据汇总的户数、人数、金额是否相符。三查资金上解。是否及时、足额上解参合资金,主要包括农民个人缴纳资金、计生资助户个人缴纳资金、补缴以前年度参合资金。重点检查各镇、各社区在筹资工作中有无截留、挪用合疗资金等违纪行为。四查合疗证发放。新增户合疗证填写、编码、是否规范,发放是否到户情况。

 

  自此检查,县上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各社区紧密配合,通过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管理行为,从而将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凤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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