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三管齐下 突显信访举报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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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纪委不断加强信访线索管理,注重信访件“入口”研判,切实抓好初信初访核查和谈话函询,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县纪委信访室共受理信访问题线索193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外20件次、重复访34件、初核138件次、函询1件,初核率达99.2%。

据悉,为了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县纪委严把信访举报件受理“入口”关,力求从“第一道工序”“第一时间”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对于业务外的信访件,厘清职责边界,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分流移送工作,做到不包揽、不越位;对于业务内初信初访件,严格按照线索处置的五类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实名举报人,充分履行职责,做到不漏、不缺位;对于违纪问题与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类信访件,认真分析,仔细甄别,对虽提出利益诉求,但反映违纪问题也比较具体的,认真受理并调查处理,找准职责定位,做到不流失、不错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及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坚持以问题线索为导向,对问题线索较为明显、可查性强的信访件,由县纪委直接查核;对问题线索较为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由办案协作区进行联合调查;对问题线索含糊、线索单一的信访件,转交基层纪委查办,切实做好初信初访核查工作,以办信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县纪委共初核群众信访举报件40余件,协作区核查线索7件。

此外,县纪委还建立谈话函询“三书三表”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达不到立案只能给予轻处理或批评教育的,通过发放“询问书、提醒书、诫勉书”及信访谈话的方式,做到点到问题、讲到要害、指明问题、整改反馈,切实增强谈话函询和实效,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实现了办信质量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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