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四个突出”全力推动执纪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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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宝鸡高新区坚持“四个突出”推动执纪审查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追赶超越。

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高新区结合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提醒谈话、诫勉函询力度,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出台《高新区提醒谈话工作细则》(试行),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机制,为落实严管厚爱打好基础。第一季度共进行提醒谈话12人次、函询1次、进行诫勉谈话2人,开展高新区中层干部廉政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突出执纪审查“四必查”。对上级下转信件、特别是要结果件必须办理,不得搁置或拖延,坚持执纪审查工作“四必查”:领导批示必查、巡视转交必查、反映两次以上的必查、涉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举报必查。提高问题线索核查比率,不允许对问题线索放置甚至“沉淀”,处理好办案“数量”和“质量”的问题,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使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证据收集、线索移交、案件审理、处理处罚等各环节都依法依纪、照章办事。第一季度共完成初核32件,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11人,适当处理15人,较去年数据相比实现了突破。

突出自办案件数量。重申强调不办案就是失职的观念,积极督促各乡镇消除了“零初核”,每月召开一次乡镇纪委书记执纪审查工作会议,分析上月各镇问题线索、初核及立案情况,通报上月各镇执纪审查工作排名和找准下一季度执纪审查工作重点,为监督执纪工作明确定位、找准方向;要求各镇纪委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下功夫,严格开展“为官不为”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查“村霸”侵蚀基层政权行为,紧盯脱贫攻坚领域应付了事、不严不实情况,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严防“四风”隐形变种、回潮反弹,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安全办案的接触上,在自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提升。

突出创新考核机制。高新区比照市纪委考核标准、办法,制定《高新区执纪审查考核制度》,对每季度没有立案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实行总分倒扣机制,严格执行各类数据月报规定,提高办案工作的分值,加强对乡镇监督执纪工作的考核检查;设立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制度,凡是在点评中收到批评的乡镇和个人,不但考核扣分,还影响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以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提醒、半年约谈、年终表彰向各乡镇纪委传导压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不断突破,从而实现高新区各项目标任务追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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