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扶风县针对公务支出报销标准不统一、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出台《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规定摘编》,细化报销标准、结算方式和纪律处分规定,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违纪问题。
细化报销标准。规定会议经费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含会议室租金、设备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安保费等;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定额标准根据四个类别会议分别设定,每类会议规定各项开支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接待单位接到公函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实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摘编》中所附的接待清单;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统一规定住宿、餐饮、车辆、来宾交费等标准。差旅费报销结合公务用车改革情况,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赴省市出差、县内出差等各项开支作出详细规定。
明确结算方式。会议经费结算。会议结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接待费用结算。公务接待做到一事一结;报销凭证包括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及菜品清单;支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除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外,必须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差旅费报销。干部出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和县内交通费。
强化执纪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摘编》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对各种享乐奢靡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畅通监督渠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线索。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违反会议活动、违反公务接待、违反工作和生活保障制度等有关行为,区分不同情节详细作出纪律处分说明,同时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引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详细作出纪律处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