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认真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强化镇街纪委和派驻机构责任,发挥办案协作区、办案人才库和反腐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合力,快进快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显著。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省、市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后,眉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纪委常委会传达了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同志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6个工作组赴各办案协作区单位“面对面”传达了会议精神。4月28日又召开了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明确了镇街纪委和派驻机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实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工作季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对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情况进行通报,对办信办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纪委常委对单位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1——6月份,县纪委对全县44名单位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发挥办案协作区和办案人才库整体优势。针对有些镇街干部的违纪问题,为了排除干扰,实行办案协作区单位成员交叉办案,县纪委常委跟踪督办制度。上半年,办案协作区共办理违纪案件3件。其中,县纪委直接派员指导两个办案协作区办理两个镇中层干部违纪案件两件,对两名违纪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办案协作区自办案件1件。同时发挥办案人才库作用,抽调审计、税务部门人员对3个涉案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核查,为办案和案件定性工作提供了准确的证据支持。
四是反腐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加强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实行反腐协调小组定期例会制度,案件线索及时跟进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上半年,县纪委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9件,县纪委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件,反腐协调小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截止目前,眉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为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