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太白县纪委监察局围绕省市纪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三转”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强化主业厘清职责。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原来的39个精简至9个。纪委(监察局)以前参与的常规性监督检查工作全部交还主责部门,脱离部门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改变了过去工作战线长、头绪多的状况。并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归并,将党风室和监察综合室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纪检监察室;对全县7个镇纪委副书记、28个县级部门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了调整,不再分管单位业务,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办案严惩贪腐。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制定下发了《太白县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3年至2014年3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件,初核58件,立案30件,结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移交司法2人,处分乡科级干部7人。
强化排查严管线索。制定出台了《太白县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和《案件线索定期报告制度》,确定由县纪委信访室对案件线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对委局近年来的案件线索认真开展了自查和清理,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案源线索集体排查,进行评估,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案件线索处置制度,有效防止了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无积压的案件线索,并按月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处置情况。
强化监督改进方式。及时调整党风政风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重点。纪委(监察局)从工程招投标、督促工作落实等常规性检查工作中全部退出,加强了对反映问题的专项检查,使纪委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既减轻了纪委负担,也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
强化作风常态督查。围绕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了每月1-2次纪律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处分违纪干部5人,通报批评36人,警示训诫20人。实行三公经费公示制、月报制和台账制,全县2013年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0%,公务用车费同比下降12%,公款吃喝送礼、奢侈浪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评议促进落实。深化《百姓问政》制度,举办《百姓问政》电视专题节目5期,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在政府组成部门全面开展“万名群众评议服务岗”活动,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和评议结果运用,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