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围绕“三转”打造纪检监察办案“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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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纪委、监察局采取“334”模式,全力打造反腐“铁军”。今年1-5月,全县共立案10件,结案8件,同期增长56%,处分8人,其中乡科级3人,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

一、“三种模式”强学习,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以讲促学。年初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信访初核、查办案件、审理业务,邀请市纪委从事办案、审理工作同志通过讲典型案例、讲法规、讲办案文书格式,为全县办案工作打下坚实理论基础。同时,借助基层纪委书记到局各室 “跟班培训”平台,监察室、审理室干部通过对基层纪委面对面讲,手把手教,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查办案件工作,掌握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文书,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水平。

二是以刊促学。通过在《纪检监察信息》中开设《审理专刊》,严把最后关口,设立“讲解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及党政纪法规”、“模拟解析实际案例”、“点评基层案件审理制度建设、方法创新等做法”等版块,向基层纪委(纪检组)进行编发,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整体素质。目前为止,编发审理专刊3期。

三是以考促学。根据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主题,对各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业务实行定期出题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围绕“二十四字” 方针内容,通过模拟案例,训练文书格式,开展技能大练兵,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二、“三种模式”强力量,凝聚办案合力。

一是严把办案人员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千阳县严把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列入考察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事业心强,有办案工作经历,经县纪委考察,才能调入纪检监察队伍行列。

二是对内部各室调整整合。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我们对局机关内部各室进行了整合,加大办案力量,增设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同时为纪检监察室配齐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等办案工具,增强办案力量。今年,我们从公安、基层纪委调入2名人员到纪检监察室,充实办案力量。

三是建立办案人员信息库。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筛选,对从事纪检监察办案工作3年以上,抽调县纪委参与办案,参与本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办理案件3件以上的,纳入县纪委办案人才库管理,利于随时抽调,弥补县纪委办案力量不足问题。目前,办案人才库共有办案人员16名。

三、“四种模式”强实践,增强办案能力

一是协作办案强能力。按以县带镇、部门和镇捆绑原则,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将全县8个镇和29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8个基层办案协作区,对基层办理的疑难案件和经济案件,由基层填写协作办案申请表,县纪委审批后指定协作区负责人和案件主办人,明确办案时限和要求,提升了办案效果。

二是抽调办案强能力。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抽调基层纪委书记参与委局自办案件,通过参与取证,谈话,掌握办案关键环节,提升办案技巧,积累办案经验,为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案件分析强能力。每季度组织全县各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召开办案人员分析会,甄选各种典型案例,依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进行认真分析研讨,对症下药,提出案件的优缺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对近期各镇纪委、部门纪委遇到的办案瓶颈问题进行指导,答疑解惑,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办案氛围。

四是交叉检查强能力。借助案件评查,抽调各镇纪委书记对全县各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两年办理的案件交叉检查,每名镇纪委书记参与2个镇检查工作,通过“听汇报、看案卷、查处分落实”形式,加强交流,激发基层办案活力,促使基层纪委书记在干中学,学中干,全面提高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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