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三结合、三提升”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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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宝鸡市纪委监察局不断突破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质量评估机制的局限,赋予案件质量评查监督、考核、检查、纠错、培训和指导等功能,推行“三结合、三提升”工作方法,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全市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案件质量评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提升执纪把关的主动性。自2010年以来,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对评查发现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比如突破条规降格处理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限定时限、坚决整改。拒不完善制度或不按期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对下一级纪委书记及相关领导训诫谈话,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人员化压力为动力,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领导亲自参与指挥案件查办、协调与司法机关协作关系;纪委内部信访、检查和审理部门之间注重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共同从源头做好提升案件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从未发生一起向中、省纪委再申诉案件。

 

    二是案件质量评查与业务培训结合,提升办案人员工作能力。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开展评查工作,逐案分析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按性质不同归纳整理为事实和证据、手续和程序、定性和处理、材料和文件等四方面八大类问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集有分管办案工作的领导和办案人员参加的评查情况反馈会。结合案例,点评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处理等环节实际做法,指出错误、规范操作,使办案人员对法规政策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近两年,先后在评查中组织10余次培训,受众人数达200多人。通过“手把手”式教授办案程序和政策规定,使培训更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受到基层热烈欢迎。

 

    三是案件质量评查与处分落实相结合,提升党政纪的严肃性。评查中严格检查受处分人的处分落实情况,坚决纠正“处分打白条”现象,做到“三查”:一查处分决定是否送达;二查处分决定是否宣布;三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影响年度考核、降低职级待遇等。指导、帮助基层建立处分落实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报告制度》,要求纪委监察局与组织人事部门每一季度或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分落实事项,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处分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收到处分后,都应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或全体职工会上宣布;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审核审批受分人职级变动、工资降档等文件,并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告或抄送纪委监察局。每年处分落实率都能达到100%,有效强化纪律处分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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