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严把“四个关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法制化水平
打印

今年以来,凤翔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案审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总要求,依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严把“四个关口”,依纪依规审理,确保党政纪案件依纪审核、程序规范、依法处理、条规执行“四个到位”,不断提升审理案件科学化水平。

一、严把案件审理移交材料“入口关”,确保依纪依规审核到位。依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制定了调查组案件移送审理所需资料有关说明,明晰了调查组移送审理必须具备九个方面资料,缺项必须补充才能移送审理,从入口上严把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移送审理,确保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严把案件审理环节“谈话关”,确保程序规范条理到位。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了审理谈话笔录应载明十一个方面的内容,确保审理谈话程序合法,规范有序。制定了凤翔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案件审理阶段被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了被调查人的9项权利和7项义务,让被调查人充分享受权利和义务,改变过去由谈话人向被调查人宣读权利义务的繁琐过程,缩短了审理时间,促进了党政纪案件依纪依法,文明公开处理。

三、严把党政纪条规“处方关”,确保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依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函告基层党委,按照工作程序依纪进行处理,要求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对于政纪案件严格按照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进行审理,确保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四、严把案件审理“回访关”,确保党纪条规处分执行到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批准权限处理党员违纪案件,手续不完备的要求必须补办。制定了案件处理送达证,要求基层党委将处分执行情况及时函告县纪委。定期做好对党政纪案件处理的回访,及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检查,确保党政纪条规执行到位,发挥好党纪条规教育惩治和挽救干部的目的。


上一条:陈仓区9单位11人违反工作纪律被实名通报
下一条:宝鸡市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