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监委探索出台《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内容,细化程序流程,健全成效评估体系,一体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理清“责任田”。《办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亲自部署、直接协调、严格督办。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联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好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
列出“流程图”。《办法》对巡视巡察、以案促改、纪检监察建议、各级专项督查检查、专项治理及日常监督下发督办函、提醒函,考核、述职、评议及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问题分别制定整改程序,规范各项整改内容的工作流程,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
完善“打分表”。《办法》规定,运用监督检查、走访调研、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方式对承担整改任务党组织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并通报组织部门,作为考核、奖惩、任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常念“紧箍咒”。《办法》明确,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据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或向县委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倒逼整改质量提升,推动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位,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前严后松、虎头蛇尾。
去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以案促改29次,警示教育15次,整改问题35项,完善制度16项,并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督促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243个,提出意见建议71条,修订完善制度114项,提升治理效能。(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