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着力强化对基层办案监督指导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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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麟游县纪委立足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办案难”、“难办案”的现状,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结案、处理等关键环节,先后探索创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在有效强化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夯实基础,严把三个“入口关”。一是严把案件线索关。针对基层案件线索少,有价值的线索更少的现状,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由委局机关分管案件的领导按季度召集专题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汇报案件线索受理情况,现场进行集中分析排查,最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和办理,使案件线索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二是严把案件初核关。探索建立信访案件初核审查制度,对基层纪检组织受理和初核的违纪线索在正式了结前,必须由县级纪委信访室进行全面审查把关,有效解决了基层初核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甚至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突出问题,大大提高了成案率。三是严把案件立案关。研究制定《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立案审核暂行办法》,前移监督关口,对基层所有提请拟立案案件在初核阶段认定的违纪事实和获取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发生“凑案”、“病案”现象。

紧扣关键,狠抓三个“出口关”。一是狠抓基层纪检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在积极抓好专题培训、跟班培训等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坚持把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有机贯穿和融入到办案各个环节,针对初核审查、立案审核、结案协审等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面对面进行现场解答,在实践中收到了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效果。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立足基层在办案、审理两个方面的重点和难点,组织人员精心编写了《基层纪检监察常用办案文书写作》专刊,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性地提出基层办案文书写作中常见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对基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把握的重点环节、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使基层办案和审理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规范有序。三是对基层案件实行派员指导。研究制定《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领办暂行办法》,对基层纪检组织在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案情特殊、初核工作难以开展、反映违纪问题久拖不结等有关疑难复杂案件,县纪委实行跟踪督促和重点领办,并派员指导制定调查方案,帮助突破关键环节,较好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薄弱、取证不到位和取证难的问题。

注重质量,严守三个“收口关”。一是坚持集体审议制度。针对县级纪委审理室人员少、室务会议作用难以发挥的现状,对基层查办的疑难或有争议的案件在协审程序结束后,由纪委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专门主持召开信访、监察、审理等室业务干部参加的案件分析会,对案件的定性、量纪、证据情况进行集体审议和综合分析。二是坚持基层结案协审制度。制定《县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对所有基层案件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进行协审核查,全面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三是坚持基层案件审理文书审核制度。对基层纪检组织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提交有关会议研究讨论前,应将草拟的处分决定书初稿报送上级纪委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指导,及时有效纠正了基层处分决定文书中存在的内容要素不齐全、表述不规范等普遍问题。

通过办案创新制度的大力推行和不断深化,自2009年以来,先后审查基层信访初核99件,审核立案30件,制作下发《案件协审意见书》30份,提出并督促落实审理意见140多条,协审率和审理意见落实率均达到100%,所办案件无一例错案,案件处理达到“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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