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真正将县纪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太白县纪委于12月13日召开了2011年部分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会议。
一是严把对象确定关。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既是对乡镇、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检验,也是乡镇、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互相交流、学习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形式。基于此因,太白县从7个镇和33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选出任职时间长、业务熟悉的太白河镇和县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教体局等5个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本次述职述廉对象。县纪委委员,各镇纪委书记,县级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纪委室主任以上干部参加本次述职述廉大会。二是严把述职述廉报告关。为避免述职述廉报告写成一般性工作总结、报告不报忧等现象,县纪委专门确定一名领导对5名述职人员的报告进行审核,并从个人履职、廉洁自律、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返回修改,有的经过反复多次,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报告。并由县纪委委员在听取述职述廉对象报告后,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现场评议打分。三是严把评判赋分关。科学评判,合理赋分是做好述职述廉和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实行“百分制、分等次、倒扣分”的评判赋分办法,即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100分。得1个不合格扣8分,1个合格扣5分,1个良好扣2分。得分在95-100分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0-8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束后,按分值进行汇总。通过评议,5名评议对象得最高分94分的2人,最低分85分的1 人。四是严把结果反馈和运用关。将评议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并指出今后努力方向,以书面形成反馈给5名被评议人员,他们表示要以这次述职述廉会议为契机,在新的一年里将更加积极地探索、创新,结合自身的实际,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寻求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把本镇、本部门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文章来源:太白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