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在“五一”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廉洁、安全、节俭过节,结合该县当前正在开展的“争创五型机关楷模、争做六型干部标兵”活动,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十条要求。
一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二是严禁公款旅游、公款进行休闲娱乐等活动。
三是严禁同级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四是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各种公车私用行为。
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突击发钱发物,发放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六是严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卡)和贵重礼品。
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用公款报销吃请、购买物品等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八是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
九是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十是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维稳、值班等相关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有序。
如发生或发现有关违规违纪行为,该县纪委、监察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文章来源:凤翔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