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实现办案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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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把查办案件作为委局工作重心,全员参与,多措并举,凝心聚力,2014年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年受理并初核群众举报151件,涉及科级干部11件,立案51件,结案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收缴违纪资金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办案总数、自办案件数量分别上升200%、275%。

收缩战线聚集力量。从原来132个由县纪委牵头或参加的全县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23个,退出率93%;县纪委机关合并了4个室、增设了第二办案室,增加办案干部3 名;督促完成了32个县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分工调整,全部清退其原来分管的纪检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厘清责任职责。

探索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县纪委为主的办法。起草了《凤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名暂行办法》,并按照此项制度操作办法,为4个部门(交通、工商、公安、法院)、委局机关3个室配备了纪检组长和委室主任,从选人体制上保障办信办案的独立性。

推行交叉办案、案件主办人制度及案件线索处置和管理以上级为主制度。设置专职案件监督管理员,对涉及“一为主、两报告”案件线索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纠正定性上出现错误或偏差的案件8宗,纠正量纪上出现畸轻畸重的案件2宗,使案件线索与往年同比上升206%,办案件数量与自办案件数量翻了近3倍。

整合力量,合力办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与公、检、法、司、审计建立案件通报、移送和联动办案制度,形成合力查处案件的工作机制。譬如,与公安部门配合,查处了河口镇某村支部书记诈骗300万元借款案。

强化培训,提升办案能力。我们先后安排两名室主任到市纪委参与办案,一名室主任到中国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参加短训。邀请市纪委常委陈宏伟从信访举报线索梳理排查、谈话技巧及笔录制作等相关业务知识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并分期抽调他们进行“以案代训”,着力解决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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