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出台《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突出宝鸡特点 注重工作创新
打印

 

    近日,宝鸡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结合实际,总结经验,体现宝鸡特色。
宝鸡市制定的《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中省的要求,在总体框架上与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应和衔接,确保了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又充分体现宝鸡特色,将近几年来,宝鸡贯彻中央“三个更加”,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体现到《实施办法》中,不断推进富有宝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体体现在: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要求发挥宝鸡反腐倡廉师评队伍、宝鸡监狱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宝鸡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在对“一把手”监督方面,要求认真落实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全面推行下级党政“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在效能建设方面,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责追究、执法责任、效能投诉、评议考核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完善效能建设投诉受理机制;在改革方面,提出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市场交易的渠道和办法;在查办案件方面,坚持优质案件评选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自纠错机制以及推行重大、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促治本”制度。
    二、措施具体,注重创新,提出一些新办法。
    在制定《实施办法》过程中,着眼于地市以下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中职能定位,从操作层面上下功夫,充分体现《实施办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找准工作抓手,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措施。比如,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方面提出了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课;在反腐倡廉宣传方面,对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办好专栏、专题节目以及加强市县反腐倡廉网路建设和管理提出要求。
    与此同时,《实施办法》还注重创新,提出了一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创新性举措。比如,要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试点;推行廉政风险管理试点;开展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活动试点;试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着力提高审批效率;政府采购实行管理、采购、支付三分离等等。
    三、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唐俊昌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领导小组。将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该《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组(党委、工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领导本县区、本部门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要求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及省、市《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行党组(党委、工委)书记负总责,党委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
    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市纪委依据市委引发的《实施办法》,制定落实工作规划《任务分工表》,将构建具有宝鸡特色的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分为七大部分27个方面85项内容,并明确了完成这些任务的市级牵头部门、协办单位以及市纪委相关负责协调督办的业务室,层层落实了任务。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


上一条: 渭滨区气象局廉政建设注重“治本”预防
下一条: 凤县国家税务局设立廉政教育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