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案前抓培训。首先注重思想素质培训。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增强办案责任感和事业心,使查办案件工作有可靠的思想基础,确保在任何复杂情况下,站稳立场,坚持原则,秉公办案,敢于碰硬,取得案件查办的最佳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其次规范案件文书培训。要求办案人员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规范办案文书,做到繁简得当、层次分明、客观真实、用词准确。注重文书内容的说理性,做到依事说理,依情说理,依法说理,使办案文书结构完整、文字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洁准确。再次注重办案能力培训。通过聘请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能手,开展调查取证、询问技巧、笔录制作、案件检查程序和方法等各项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案情分析,参与办案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总结得失、积累办案经验;通过相互交流讨论使办案人员在如何发现和调查违纪问题、如何消除被谈话人的抵触情绪、提高办案综合技能,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如何突破各种疑难、特殊案件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去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办案人员培训班15次,参加培训共计150多人,另外选送20余人参加中、省纪委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办案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为高效办案、文明办案打下良好基础,确保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案中抓监督。一是注重办案程序的监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受理、初核、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的程序要求,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使查办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注重证据收集过程的监督。办案人员在收集证据,制作笔录过程中要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的特征,做到合法、文明、规范取证。确保每一个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事实有联系,案件事实的每一个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整个案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结论,并具有排他性。用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防止因办案瑕疵而影响案件质量。市纪委案件室先后派人对县区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查办的10余起案件进行了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是案后抓评查。通过优质案卷评查表彰活动,提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促进案件质量。在案卷评查活动中,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标准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已结案件进行案卷交流和质量评查。参与评选交流的案卷首先由办案人员对自办案卷自查,及时找出案卷瑕疵;其次由办案人员对案卷进行互查,相互挑毛病、找问题;最后是对评查案卷进行全面审查把关,从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去年以来共对各县区办理的30件案件进行了评查,通过评查,对评出的优质案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对存在疑问的案卷,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这些举措促进了纪监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办案,规范了查办案件工作程序,加强了查办案件制度建设,提高了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