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突出四项重点严格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
打印


  一是加强财政性资金征收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严格执行先缴税费、后办证件的规定,加大清欠力度,规范减免行为,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全部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标底,由两个以上竞标者通过竞争确定出让价格,竞价低于标底的,不得出让。三是规范财政支出预算执行。市级财政预算经市人大批准后,市政府不再研究申请追加财政资金的事项,财政部门不得在部门预算批准后办理预算追加事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财政资金划拨中间环节。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支付工程建设和服务款项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组织采购。四是严格实行公检法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检法部门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保障,清理、撤销公检法部门各类收费、罚没收入过渡账户。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各类收入全部按“单位开票、银行收款”办法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上一条: 麟游县重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
下一条: 凤县黄牛铺镇强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