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出台推行《各级党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办法(暂行)》,不断提高各级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宝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其作为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制约上采取的重要举措,在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多次修订而最终出台该《办法》,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推行。
《办法》中的重大事项是指干部人事工作及机构编制的变动;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重大建设项目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该《办法》规定,党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之后,最后一个陈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在广泛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不得将“末位表态”变为“末位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决策。
该《办法》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根据本办法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对于规避或不执行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示训诫;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纪律责任。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市地税系统、市工商系统推行试点期间,在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有效解决了目前班子决策中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民主气氛不浓厚、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