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撸起袖子加油干 严抓严管促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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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后,岐山县纪委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及早筹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以“四项制度”为抓手,推动全会精神在基层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助力执纪审查。将全县30个派驻机构和9个镇一级纪检组织人员进行整合,混编成18个工作联组,统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督查和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发现和查处“小官贪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拳查处那些宗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所谓“村长”。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结)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

二是推行书记讲堂制度,拓展勤廉教育。以周礼优秀文化为背景,在县一级层面,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定期深入村、镇和部门、事业单位开展勤廉教育讲堂;在镇一级层面,建立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本镇和镇属站办所定期进行勤廉教育讲堂;在县级部门层面,建立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组长(纪委书记)在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定期进行勤廉教育讲堂,通过各级“书记”上讲台、讲廉政、促勤廉,推动落实各级全面从严治党教育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先后2次开展勤廉讲座,3名部门领导、3名镇领导进行勤廉讲座。

三是建立书记直通车制度,实现治病于初。制定《岐山县书记直通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采取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抽查暗访、处置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对笼统性问题函询警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对轻微违纪问题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实现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今年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县纪委3名领导带队对6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洁过节提醒谈话,县纪委诫勉谈话10人。

四是规范互助审理制度,提升案件质量。制定《岐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互助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县9个镇纪委和30个派驻机构中建立12个互助审理小组,开展“推磨式”交叉审理:即三个成员单位为一组,组内两个单位通过对第三个单位案件的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处理依据等要素审理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后反馈原调查单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及时退回原调查单位补充调查。截止目前对2起案件按照互助审理模式进行审理,既解决了基层查审不分问题,又提高了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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