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翔县为了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坚持 “四个结合”:一是与信访初查相结合,把信访初查中存在一般违纪问题的干部列为警示训诫对象;二是与案件检查相结合,把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列为警示训诫对象;三是与审计工作相结合,根据审计结果,把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领导干部确定为警示训诫对象;四是与执法监察、纠风、行风评议、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相结合,把存在问题的单位领导作为警示训诫对象。同时,还与干部考察、述职述廉、公检法司受理的各类案件相结合,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从中确定警示训诫对象,为开展警示训诫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章来源:( 凤翔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