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委、县政府把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管理水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以及推动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明五项制度落实,改进行业作风。
一是严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发生破坏或影响投资环境、严重损坏群众利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二是严明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执法部门、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公开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县纪委(监察局)及部门行业内设监督机构要对承诺事项加强效能监察,对不履行职责或承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实施责任追究。三是严明政风行风评议制度落实。县纠风办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县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扩大评议对象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提升评议工作实效。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县委、县政府对部门行业评价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明群众投诉查纠制度落实。县纠风办要健全完善群众投诉台帐,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同一问题群众多次投诉,或经督办仍未解决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训诫,责成其当面向当事人道歉,对该单位在年度行风考核中予以降等。对严重破坏和影响投资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公开曝光。五是严明文明窗口星级管理制度落实。深化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竞赛活动,对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单位实行动态星级管理,做到优中选优。经考核达不到相关星级标准的,要降级降星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