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县纪委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日常监管、谈话函询“四种常态”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廉政谈话常态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今年以来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分为集体谈话和个别面谈进行。通过廉政谈话,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升纪律意识,为廉洁从政打好第一支“预防针”。1-11月,共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85人次。
警示教育常态化。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其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起,违反会风会纪1起。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日常监管常态化。针对村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节假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县纪委突出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强化各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责任,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联组督查的作用,形成合力,快查快办。截至11月底,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0起41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起17人。
谈话函询常态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凡是谈话函询能解决的坚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线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谈话101人次,函询3件次,已全部办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