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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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008年2月2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22日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450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全市反腐倡廉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筱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唐俊昌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总工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会认为,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扣全市工作大局,以干事干净为导向,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市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全会指出,2008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改革创新,深化教育效果,完善制度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加大惩治力度,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要全面贯彻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第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委的权威。围绕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第三,更加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环境污染防治、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扶贫救灾等资金的监管。对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八大工程”实施跟踪督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工作。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行风热线工作。

   第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资源开发、国有企业、组织人事、司法、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案件。加大自办案件力度,促进基层办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第五,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使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第六,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等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第七,切实加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重大事项 “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下一级党政“一把手”向上一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试点,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第八,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全会号召,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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