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纪委多举措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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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三转”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聚焦主业,增强执纪监督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责、依纪行政,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聚焦主业主责,增强执纪监督力量

“三转”以来,渭滨区纪委切实落实“三转”要求,在转变职责定位、力量优化整合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打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升级版”。一是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着力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主抓与协抓、牵头与配合的关系,对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区议事协调机构兼职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清理。清理出参与议事协调机构29个,取消或调整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范围的议事协调机构20个,继续参与或保留9个。二是不断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对内部科室进行重组优化,撤销纠风室和党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和行政效能监察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第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整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三是优化人员结构,从基层抽调5名素质过硬的人员到纪委机关工作,充实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力量,加大执纪监督力度。

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以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岗位练兵,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培训学习,着力抓好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能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一是针对各镇街纪(工)委业务知识不熟练、办案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上挂”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全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按照全员办案的原则,从2014年上半年起,区纪委监察局分期分批对机关干部,各个镇街纪委纪检干部、派驻纪检组长到区纪委跟班学习,参与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二是针对部分办案人员理论基础薄弱、办案水平不高问题,编制《模拟案卷资料》、《办案先关规定汇编》等办案资料,将查办案件的基本知识点和实际工作要求相结合。通过“以案施教”的方式,让纪检干部学习查看以往的案卷,讲解违纪案件的查办过程,查找案卷中的不足,掌握查办案件的流程,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从案件初核到移送审理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体会学习查办案件技巧。通过“考试评比”检查纪检干部的学习情况。从2014年上半年以来,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培训50余人次,培训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三是采取“走出去”培训方式,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形式强化办案人员业务学习,今年以来,选派18多人市纪委举办的案件培训班学习培训;3人参加中纪委举办案件查办、网络舆情培训。截止今年8月份已选送近21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上级举办的案件查办、案件管理、网络舆情、综合业务等各类培训。组织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委局相关室办案人员召开座谈会,用所办的案件进行交流讨论,从中总结出好经验和工作中的不足。通过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今年以来,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案件查办座谈会20余次。

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派驻纪检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组的管理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区纪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纪检组的管理,促进了全区各纪检组履行职责作用的发挥和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区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织的设置由区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区委审核批准。将派驻纪检组织由区纪委与驻在部门双重管理改为由区纪委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区纪委请示、报告,进一步细化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办案资源,将8个镇街和13个派驻纪检组的纪检部门划分5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下派一名区纪委纪检干部到基层指导办案,上挂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协助办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各派驻纪检组织的工作职责,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区情实际,提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参与重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等事项的决策等8项主要工作职责,使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得到明确和加强。区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实行工作责任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及追究办法。对于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主要领导可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对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触犯党政纪法规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的给予责令纠错、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党政纪规定给予处理。除对负有责任的党政主要领导追究责任外,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纪检组长追究责任,确保监督到位,履职到位。

二是实行报告制度,促进履职作用发挥。为加强区纪委与各纪检组之间的情况沟通和常态管理,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的监督,区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纪检组每半月向区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交流会。重要事项随时报告。促使各纪检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积极开展纪检工作。

三是开展述职,加强评议。区纪委坚持每年开展由各派驻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职活动。各纪检组长通过在纪委全委会述职,汇报总结自己一年的工作,听取他人之长,弥补工作不足。区纪委委员通过听取各纪检组工作汇报,加强对各纪检组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并对各纪检组一年的工作通过测评的形式作出评价,同时发表对各纪检组更好的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区纪委对2名因工作不力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促进了其履职作用的发挥。各派驻纪检组每年按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200余份,区纪委及时掌握情况,对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问题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已组织开展纪检组述职活动3次,征求到对各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70余条,通过意见反馈,使各纪检组长明确了努力方向,改进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执纪监督,打造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区纪委认真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会议,专题学习,强化纪检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的意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自律教育,开展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教育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派驻纪检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区纪委监察局走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了特约监督员制度,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当中聘请了10名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建立了信访举报制度,建立渭滨区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纪检监察干部所有工作处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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