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多角度不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五个一”增强履职意识。“五个一”,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至少讲一次廉政教育课;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情况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和警示训诫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每年,市纪委都要对“五个一”内容逐项提出完成时限的要求。对市级领导落实“五个一”实行联络员制度,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各指定一名副秘书长或副县级干部具体负责协调工作,为每一位市级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市级领导安排部署、廉政谈话、听取汇报、廉政讲课稿、调查研究等“五个一”相关资料,建立专门的“五个一”工作资料袋。对县级领导落实“五个一”实行填写记实手册,要求将落实“五个一”任务情况由领导干部亲笔如实填写记载,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任务分解夯实责任。每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分管市级领导、牵头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纪委联系领导、相应督办室。并要求各单位将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分管领导、承办科室,任务分解情况上报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终检查考核时,各单位要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具体化,并通过检查考核促使任务落实。
三、实行“一票否决”。在2008年市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等情形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要予以“一票否决”。
四、以述廉活动强化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宝鸡市纪委按照年初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积极开展下级党政“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活动。述廉内容主要突出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纪委委员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随后,召开纪委全会进行述廉测评。根据考察、测评情况、平时掌握,形成评价意见反馈给述廉对象,要求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有60个县区、乡镇、街,43个市、县区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一届内,所有的党政“一把手”都要向纪委全会述廉。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