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4件次,立案153件,结案1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其中,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4件……去年以来,金台区纪委从严执纪,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着力维护民利,取得明显成效。
金台区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对全区各镇街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交办问题并限期整改。结合检查结果和省市通报情况,及时召开全区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会,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进行专题安排,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三强三促”(即:强化素质,促办案能力提高;强化指导,促案件质量提高;强化监督,促管理水平提高),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为了进一步加大执纪力量,提升整治成效,区纪委领导分片包抓,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干部联系镇街,其他干部联系联合执纪审查组,加强对镇街、部门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工作保障。有效整合部门纪检干部力量,成立8个联合纪律审查组和2个专项巡查组,全力抓好工作纪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的查处。结合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吸纳审计、财政、交通、国土、公安等部门有关干部124名,建立执纪审查人才信息库,根据案情需要,调配相应的成员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切实提高案件突破能力。
严格实施《金台区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初核、立案、结案、上报等工作程序,将办案津贴与镇街、部门的执纪审查情况挂钩,细化奖惩措施。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8次,对区人社局4名干部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警示训诫干部60多名,对问题较为突出的蟠龙镇、金河镇、东风路街道等6名党(工)委和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的区招商局、财政局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组织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集中2月时间,对全区135个在建续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全部作出了廉政承诺。严肃查处了硖石镇荔家山村在实施扶贫建房项目中向村民违规收取押金问题,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扶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区人防办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