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麟游县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准入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该《制度》规定,对利用行贿、欺诈等手段承揽工程项目,搞不正当竞争或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限制或者取消其进入本县从事工程建设的资格,同时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该《制度》重点规定了限制或者取消工程建设从业资格的具体情形。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建设中有过犯罪行为的,取消其在本县进行工程建设的资格,并建议相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有违纪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1—3年内不得在本县进行工程建设。
该县还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定期通报工程建设中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对投标企业准入资格严格审查,防止不具备条件者进入本县参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