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提出“二不准、七严禁”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节俭过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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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太白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二不准、七严禁”纪律规定,确保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节俭过春节。

    “二不准”即:下级一律不准给上级拜年;不准相互宴请,安静、节俭、祥和过节。

    “七严禁” 即: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娱乐消费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同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困难,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文章来源:太白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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