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自己一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做一汇报,......”这是12月10日在陈仓区西虢宾馆召开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会议上,阳平镇纪委书记等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的一幕。这种报告工作的形式是因为陈仓区推行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和年终述职制度。
为了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推行,陈仓区纪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并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镇、街纪(工)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述职对象,规定了述职内容和述职形式。这次召开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会议,是落实我区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和年终述职制度的具体行动。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建军同志主持,3个镇街和2个部门的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会上进行了述职,纪委委员对述职对象进行了评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剑平同志作了题为《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讲话,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肩负的神圣职责,以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异成绩,努力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和年终述职制度是陈仓区在纪委二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一项制度创新,目的是为了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得到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