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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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游县从四个方面入手,整治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四个不准”,改进机关作风。即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降低标准,得过且过;不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不准纪律松弛,放任自流。对违反规定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单位领导作书面检查,第三次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直至采取组织措施。二是明确五个不准,坚持五项制度,切实改进会风。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开会,不准随意扩大参会范围,不准开准备不充分的会,不准无故缺席或由他人顶替开会,不准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交头接耳、接打电话、随意走动、长时间离席。同时坚持会议审批、会议承办责任、会议请假、会风监督通报、会议精神落实督查问效五项制度,解决会风问题,提高会议质量。三是治理“三多”,认真改进文风。切实治理讲话多、文件多、简报多的问题,提高公文质量和行政效能。四是落实五项制度,改进行业作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服务承诺、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投诉查纠、文明窗口星级管理五项制度,推动全县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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