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对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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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近期,岐山县纪委从健全制度和严格监管入手,建立《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廉政约谈制度》,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使用公共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房建、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廉政约谈在正式开标前进行,约谈的内容主要有六项:
    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是不向报名企业或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是不在报名企业或施工企业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是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截止目前,县纪委已对17名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纠正和预防了2起有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的现象。通过廉政约谈,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从源头预防和治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做到堵塞漏洞,警钟常鸣,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文章来源:岐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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