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群众办事干部代办 让群众办事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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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我只去村便民服务中心说了声,代办员帮我填写了申请表,1个月后就办理了残疾证。”宝鸡市扶风县段家镇大方村村民王银祥逢人就说。这是宝鸡市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后带来的新变化。

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就是将群众生产生活中一些需要到上级部门办理的事项,委托给县、镇、村等基层干部无偿代为办理,做到群众有事、干部跑腿。这是该市纪委继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之后,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不方便问题又一项重要举措。

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坚持群众需求第一、公开透明、依法照章办事、无偿服务的原则,代办事项主要包括户口、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救助申请、外来人口登记、农技知识咨询等30余项。目前,全市1012个区县,105个镇、15个街办,1729个村,163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村民事务干部代办服务机构,10000余名基层干部担任了专兼职代办员。

为推进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深入开展,该市印发《关于推行县乡村三级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该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镇建立民情信息库,将每家每户特别是偏远地区困难群众的家庭状况建起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编印《便民服务手册》,将所有涉及基层群众的服务项目、办理条件、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同时,要求县、镇、村三级代办员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对偏远地区以及行动不便的村民、军烈属、孤寡老人等,重点关注,上门代办。办理结束后,及时回复当事人,必要时通过村务、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自全面推行村民事务干部代办制度以来,该市已累计为群众代办事项3万余件,“有事打电话、找干部”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为习惯,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了平台,也为落实中省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了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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