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纵深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以干部能力提升为主线,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工作内生动力,促进基层办案力量攥指成拳,锻造了一支纯度更高、成色更足、战斗力更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针对新形势下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储备、能力结构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存在明显的“本领恐慌”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年度全员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开展集中授课5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1次。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标准,编制完善《千阳县纪检监察工作指引》《千阳县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文书模板》等工作指南,研判更新《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及时下发省市《审理工作提示》,彻底破解“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工作困境。
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该县纪委监委杜绝“唯数量论”的思维定势,重构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穿始终。查办案件时,同步谋划“后半篇文章”,坚决做到“一案四查”,即一查违纪违法事实本身;二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三查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管理薄弱环节;四查案件对所在单位和领域政治生态造成的污染源和负面影响。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和修复政治生态紧密结合,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回访督查和成效评估,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新格局。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十二条负面清单”“八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定期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对信访处置、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定性量纪、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修订印发《千阳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请假报备的通知》等4项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打造“阳光纪检”。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公开典型案例处理结果和自身建设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为全县加速建设“一城三区四基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千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