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构筑审理三维体系 夯实案件质量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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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凤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完善双人审理、集体研判、疑难会商的审理工作模式,通过三位一体、层层递进的方式,形成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的全方位质量管控。

该县纪委监委对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指定2名审理人员同步独立阅卷,2名审理人员从不同角度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自形成初步意见。重点核查证据链条是否完整、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清晰、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力求锁紧事实证据关口,确保案件根基牢固。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的内部讨论,通过交叉核对,最大限度地查找并发现问题。对提请协审的案件,先由1名审理人员进行协审,协审完成后,再另行指定1名审理人员对案卷进行复查。

同时,定期召开室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在审理人员全面汇报案情、初审意见及存在问题后,全体与会人员围绕违纪违法事实的认定、定性处理是否精准、条规适用是否恰当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发表意见。通过集体研判,进行思想碰撞,凝聚审理共识,有效克服个人认识的局限性,确保审理工作的公正性。

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特别是涉及新兴领域、定性争议较大或者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适时进行疑难案件会商。在内部集体研判的基础上,根据案情需要,适时邀请审查调查人员参与讨论。聚焦案件中的争议点、难点,进行多角度的探讨,共同探寻最稳妥的解决方案,确保最终能够有效突破审理瓶颈,妥善处理复杂疑难问题。

目前,双人审理、集体研判、疑难会商3个环节有机衔接、层层递进,共同构筑起案件质量的立体防线。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采用此种模式审理自办案件6件,协审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26件。下一步,将持续深化这一工作模式的内涵,在规范化、精细化、协同化上再下功夫,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精准执纪执法提供坚实保障。(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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